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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博士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临时公告】博士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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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北博士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湖北博士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经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7月6日9时30分

      结束时间:2018年7月6日11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七)会议地点:湖北省钟祥市东桥镇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申请对外借款及综合授信额度并负责具体实施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及合伙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个人身份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8年7月6日9时30分

(三)登记地点:

湖北省钟祥市东桥镇公司行政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珍

    电  话:0724-4395081

地  址:湖北省钟祥市东桥镇楚天大道269号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湖北博士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湖北博士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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