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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博士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临时公告】博士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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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北博士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北博士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

2.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钟祥市东桥镇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蒋大胜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3,723,4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43%。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董事会对2017年总体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

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2018年度董事会的工作重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723,4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监事会对2017年监事会总体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2018年度监事会的工作重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723,4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以公司截止 2017年12月31日的经营结果及2017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723,4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7年公司财务状况的审计,现出具了致同审字(2018)第110ZA5060号《审计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723,4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湖北博士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湖北博士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12、2018-01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723,4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回报股东,拟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307,9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598万元人民币(含税),本方案实施后,剩余的可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分配。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723,4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723,4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依照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等相关政策、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723,4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关于追认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大胜先生与其妻子杨玉兰女士为公司与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2,341,78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回避表决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直接涉及的董事为蒋大胜先生,其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张晓光、邢中华

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湖北博士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湖北博士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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